浩瀚文学>竞技>姜沫沫的七零穿书日常 > 第282章 番外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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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榆番外。

    三十岁的林榆已经是晋省一处的县长了,年纪轻轻,学历高,能力强,长得还特别帅气。

    三十岁的男人步入了成熟阶段,笑起来一派丰神俊朗,十分惹人眼,很多人都在私底下议论,这个年轻的县长,怎么不结婚啊。

    其实林榆也没恐婚,只是一直没遇到合适的,亲生父亲懦弱自杀,母亲改嫁这些,对于儿时的他影响其实特别大。

    可是就在四岁以后,逐渐的他就忘记了前几年的事情,记忆力的童年,就是和哥哥们上山抓野鸡,吃野猪肉,吃井水冰镇的西瓜。

    研究收音机,后来又喜欢上了照相机和录影机这些,年纪小小的他就跟着后来的爸妈一起去了海市,还出海来着,坐了几天几夜的火车,还有妈妈时不时变出来的新鲜水果。

    这些都是林榆童年难忘的记忆,特别美好,每次家里人相聚的时刻,他看到家里大哥,看到爸妈,看到小舅舅,总是能想起这些有意思的事情。

    所以,总的来说,林榆的童年是幸福的,只是没有结婚的欲望。

    这一年过春节,县里排好班,他是年初二回去,回到京城的时候,家都去别墅那边住了。

    他下了飞机就坐上了家里来的小汽车,只是车子却没有发动,司机歉意的道:“太太朋友家的孩子也刚下飞机,所以太太让一起接回去。”

    林榆不甚在意的摆摆手,表示没关系,就打开手机耍起了新闻。

    不多时,司机下车了,半个小时后接回来一个穿着一身红黑英格兰风格格子大衣的女人。

    女人一头长发散在肩膀上,一脸的疲态,看了眼车上的林榆,招呼道:“小鱼哥,你回来了啊。”

    林榆一脸莫名的看着眼前的女人,看着年纪不大,二十七八的样子,也许更小一点,两条眉毛之间有一颗红色的痣,看着长相有些眼熟。

    女人摸了下头发,嫌弃的道:“长途航班实在太坑了,累的要命不说,还不能洗头,累死了,我想吃肉,我要吃猪头肉!”

    林榆一脸惊恐的看着女人,爱吃猪头肉?这谁啊,口味可真重!

    车子行驶了几分钟了,林榆都没有说话,女人似乎是明白过来,这人应该是没认出来自己是谁,女人翻了个白眼道:“我是糖宝啊,张峰和陈碧玲的大女儿!”

    糖宝?林榆瞪大了眼睛,糖宝不是个软乎乎的白胖子么,怎么变成这样了?

    女人翻了个白眼道:“我长大了啊,长相当然会变的嘛,说来也奇怪,这些年我也总去沫沫阿姨家的,可是总是遇不到你,倒是每次都能遇到姜杨那个臭小子。”

    林榆忍不住道:“姜杨和你一样大吧?”

    糖宝点头道:“嗯,比我大三个月,可就他的情商,看起来最多二十岁!”说着糖宝嫌弃的摇摇头。

    林榆忍不住笑了:“你去哪里了?现在在干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