浩瀚文学>历史>中华大帝国 > 第七卷 一统江山卷 第九节 明大势总统放权
    章后面透露的是对未来的担忧,如果北中国能够给他接受的台阶,那么和平统一就成了水到渠成的事情。问题时。赵刚要做什么样的表示才会让这些人心甘情愿的交出手中的权利呢?

    1899年2,北中国发布了宪法草案,将其交给全中国各个阶层的人去讨论

    “《中华共和国共和国宪法草案》

    我们共和国人民,为建立更完善的共和国,树立正义,保障国内安宁,提供共同防务,促进公共福利,并使我们自己和后代得享自由的幸福,特为中华共和国制定本宪法。

    第一款.法授予的全部立法权,属于由全国人大和各省人大组成的共和国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款:个省的选举人须具备该省省议会人数最多选举人所必需的资格。

    凡年龄不满二十五岁,成为共和国公民不满七年,在一省当选时不是该省居民者,不得担任人大议员。

    [大议员名额和直接税税额,在共和国可包括的各省中,按照各自人口比例进行分配。各省人口数,按人口普查确定基数为准。人口普查统计在共和国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后三年内和此后每十年内,依法律规定的方式进行。每三十万人选出的人大议员人数不得超过一名,但每省至少须有五名人大议员;

    任何一省代表出现缺额时。该省应发布选举令,以填补此项缺额。

    各省人大选举本省技术官员。并独自拥有任免权。

    第三款成,任期五年;每名全国人大议员有一票表决权。

    全国人大议员在第一次选举后集会时,立即分为人数尽可能相等的五个组。第一组全国人大议员席位在第二年年终空出,第二组全国人大议员席位在第三年年终空出,第三组全国人大议员席位在第四年年终空出,以便五分之一地全国人大议员得每年改选一次。在任何一省省议会休会期间,如因辞职或其他原因而出现缺额时。该省行政长官在省议会下次集会填补此项缺额前,得任命临时全国人大议员。

    凡年龄不满三十岁,成为共和国公民不满九年,在一省当选时不是该省居民者,不得担任全国人大议员。

    共和国总统任全国人大议长,可以直接否定人大议案,但是不得提出新议案,新议案只能由全国人大提出。

    全国人大选举本院其他官员,并在总统缺席或行使共和国总统职权时。选举一名临时议长。

    全国人大独自拥有审判处总统之外的一切弹劾案的权力。为此目的而开庭时,全体全国人大议员须宣誓或作代誓宣言。共和国副总统受审时,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主持审判。无论何人,非经出席全国人大议员三分之二的同意。不得被定罪。

    弹劾案的判决,不得超出免职和剥夺担任和享有共和国属下有荣誉、有责任或有薪金的任何职务地资格。但被定罪的人,仍可依法起诉、审判、判决和惩罚。

    第四款每个省由该省议会规定。但除选举全国人大议员的地点外。全国人大得随时以法律制定或改变这类规定。

    全国人大每年至少开会一次,除非全国人大以法律另订日期外,此会议在三月第一个星期一举行。

    第五款.是本院议员的选举、选举结果报告和资格的裁判者。全国人大常务法院议员过半数,即构成议事的法定人数;但不足法定人数时,得逐日休会,并有权按全国人大常务法院规定的方式和罚则,强迫缺席议员出席会议。

    全国人大常务法院得规定本院议事规则。惩罚本院议员扰乱秩序的行为,并经三之二议员地同意开除议员。

    全国人大常务法院应有本院会议记录,并不时予以公布,但它认为需要保密的部分除外。全国人大常务法院议员对于任何问题的赞成票和反对票,在出席议员五分之一的请求下,应载入会议记录。

    在全国人大开会期间,任何一院,未经另一院同意,不得休会三日以上,也不得到非两院开会地任何地方休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