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末。金素省,桐州城。

    督军府中。

    到处都张贴上了大红的“囍”字,挂起了红灯笼,庭院里的花木,阁楼上的廊柱,也都缠绕满了彩旗和彩灯。

    夏季昼长夜短,此时已是傍晚七点,天才蒙蒙擦黑。太阳已经看不见了,一团如血晚霞,盘踞在灰蓝苍茫的天幕一角。

    督军府中花木葱茏,于是管家别出心裁,在经过了阎督军的同意后,将晚宴选在了空气更清爽的阔大庭院里举行。婚礼的证词念完,仪式结束后,新太太就被搀扶进了侧后方的副楼里,等待洞房,而作为新郎官的阎督军则留在前面,应酬来贺喜的部下和各界友人,一直留到了现在。

    身为金素督军,阎希平手握一省的财富与兵马,在金素省内,他就是皇帝。皇帝的身体状况当然是臣子们所要关心的头等大事。在场无人不知,督军大人自从去年冬天遭李部背叛,又被苏、李二方前后夹击,战败被俘,当了十多天俘虏,最终被其一手栽培的干儿子救回来后,身体就不大利索了。

    听首先找到他的士兵说,当时在身上是没有看见任何伤口,然而他是在大冬天,又是那最冷的几天,被吊在空屋子里,上衣和鞋袜都被扒光了,只有一条单裤可穿。

    又据说,是没吃的没喝的,就这么被吊着活活冻了三天。

    人当然是给冻坏掉了,没有死,只是如现在这般三五不时的小病一场,偶尔再在换季时大病一场,已经算阎督军命大,有老天庇佑。没谁敢对这样的督军劝酒,也不敢放开来闹腾,唯恐自己嗓门大一点便震碎了这位金素省的皇帝,担上弑君的罪名。

    阎廷芳端着杯子来敬他时,看见眼前的干爹侧脸光洁白皙,嘴唇是缺乏血色的淡粉,只沾着一点透明清亮的水渍。绛红的马褂和绣满亮晶晶纹路的黑缎袍没有给对方增添多少喜气,酒宴也没有,分明也才二十九岁,阎督军周身的气质却是十分肃郁,像是已经迟暮的老将。

    而当“老将”转过身来时,露出的却是一张极具魅力且年轻的脸。

    浓秀的眉,大而深的眼,高鼻菱唇,他面部的轮廓线条冷峻清晰,精致得仿佛经过名手的倾心雕凿。一双瞳仁与眉睫相较,是稍浅的灰色。

    冲着自己微微一笑时,更显出眉睫的幽密浓郁。

    然而就像那双代表混血的灰眼睛与他一身具有古典庄严之美的长袍马褂,居然融合得很是和谐一样,他那面孔的美好又与身形气质上的挺拔刚硬,达到了一种绝佳的平衡。再美也是纯男性的俊气,不至于让人错认性别。

    阎廷芳深深看进去了对方此时的模样。

    记得迎娶第一任太太时,干爹穿的是西装;而在平常,对方一般是西装和军装混着穿。

    不知道以后,还有没有机会再看见他穿成这样。

    又看了一眼,感觉自己已经牢牢记住,阎廷芳唤道:

    “干爹。”

    这一刻,阎廷芳诚心地笑着举杯,“儿子祝您新婚愉快。”

    他将杯中还剩大半的紫红葡萄酒一饮而尽。

    阎希平手里端着一杯清水,没有喝的意思,只是盯着自己这位干儿子看。

    看他是这么的年轻、干净、血气蓬勃又透着清新之意,让阎希平联想到刚刚突破泥巴的春草,好像一不留神,对方就要长得不可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