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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花七爷大马金刀的坐在京城紫胡同胡三爷亲手为他雕凿的紫檀雕花椅上,看着摆在眼前的一席山珍海味,他随手拿起块烹的只有五分熟的酱汁牛肉大口的嚼了起来。

    酒,是至极北之地用快马日夜兼程送来的新酿葡萄酒,紫红色的液体放佛一匹匹绸缎至冰镇的白玉壶中滑入夜光杯中,尽显剔透与奢华。

    玉脂,正如其名,一个温软如玉凝白若脂的女人,也正是花七爷最喜爱的一个女人,他不仅是花七爷最喜欢的女人,更是花七爷最信任的女人。

    名器、美酒、美人,这三样东西本可以使任何一个最挑剔的男人瞬间变得不再挑剔,但是花七爷不同,他不是任何一个最挑剔的男人,就算一万个挑剔的男人加在一起也比不过一个花七爷,所以这里自然还会有些别人想而得不到东西。

    名誉,对于一个男人来说,还会有什么比名誉更重要,但是这位花七爷好像恰巧也很有名,南北三十六省的绿林好汉中没见过紫藤花旗的,大概只有瞎子,没听过花七爷大名的,大概只有聋子,俩者都不知的,只有死人。

    然而我们的这位花七爷似乎还是不大满足,或许是他嫌烛火太暗,才将整间密室都铺满了金银珠宝,珠光闪烁,似一团团妖冶极光,将整个房间映若白昼。

    财宝,基本上每个人都曾见过,但是这个屋子里的财宝比一百个卖珠宝的一辈子见过的财宝的总和还要多。

    美酒、美人、金钱、名誉、名器该有的他全都有了,这个世界上还有什么他没有的东西,所以花七爷满足的看着缓滑入杯中的酒,满足的看着那双正在替他倒酒的那双白胜雪软若无骨的玉手。

    他大笑着、大吃着、大喝着,满不在乎的用那京城锦云缎纺特地留给他的御用丝绸织成紫缎长衫拭了拭油腻的嘴角。

    花七爷是个十分开朗的人,所以他总是十分高兴,只要他高兴的时候不论是谁都得陪他高兴,当然他也是个人,所以他总会有不高兴的时候,当他不高兴的时候,那么所有的人也只有哭着陪他不高兴。

    只因他一但不高兴就会做些令人想也想不出的事,有一次他曾将马白、衣白、人更白的一剑入喉白三少整个人扔进了一个粪池中。

    更有一次他恰好遇见了公孙兄弟,为了让这位公孙兄弟名副其实些,我们这位花七爷竟不辞辛劳的将公孙兄弟变成了俩个人,当然公孙兄弟并不是俩个人,而是一个人,只因他的名字便是公孙兄弟。

    花七爷仍在吃着喝着,也不知吃了多久,酒菜已下过半,为此他一向很自豪,一个年过半百的人还能有如此胃口,正如他对女人的兴趣般,他看着眼若秋波,面若桃花的玉脂,他知道她在想什么,能够另一个女人时刻都在想着那方面事,显然这比起食欲来更能令花七爷自豪。

    只可惜他在吃饭,只要花七爷吃饭的时候,没有任何一件事可以让他停下来,只因他是花七爷,花七爷的原则不论对待别人或是对待自己都一样有用,所以他是花七爷。

    就在他仰面痛饮第十三杯酒的时候,一个白衣胜雪,戴着一个青面獠牙鬼哭铜制面具的人凭空出现在他的面前。

    房间是密封的,没有花七爷的允许谁也不敢打开,房外更是他多年培养出的十三太保所遍布的十三道密卡。

    所以这个人就算是天上掉下来的,至少屋顶也会有个窟窿,然而花七爷却完全没有办法摸清他是如何进来的,也没有惊讶仿佛他早就知道这里有这么一个人。

    所以花七爷就这样一边吃着一边看着那位凭空出现的白衫鬼面客,客人自然不会扫了主人进食的雅兴,所以客人只有陪着主人吃,主人吃多少,客人就吃多少。

    花七爷吃的很多,客人吃的自然也就不能少了,只可惜,花七爷竟没有办法看清眼前这位白衫鬼面客是如何将食物送进嘴里的,只要食物一到他的嘴边就瞬间消失了,所以食物很快就光了,只剩下一桌的狼藉。

    “喝酒?”语气依旧坚定,沉稳的双手也没有一丝动摇。

    “好”简洁而有力的语声刚落,花七爷眼前一花,便瞧见白衣人将原本在玉脂手中的白玉壶放下。

    原本半满酒水的白玉壶,落在桌上的声音居然如同一个空壶般清脆。

    白衣人淡淡的说道:“好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