浩瀚文学>历史>末日:反杀 > (22) 是解药?还是变异?
    人这一辈子活着图的什么?家人?朋友?自我价值?

    家人,可惜了。用喷子们常说的一句话:我李三是一个货真价实的孤儿。这辈子没见过生我的人,自小就在孤儿院混大。别的小朋友都进入了寄样系统,唯独我李三无人问津,成了孤儿院头号问题选手。真要说起家人,孤儿院的院长李老头和几个相处时间很长的孩子,算得上是我的父亲和兄弟姐妹。

    我李三有朋友吗?有的,要是没有二狗和傻黑这两个多年的好基友一直相伴,我说不准自己会成为什么样的渣滓。可末**近之时,我和朋友们相隔城市两端。往日里一枚硬币的距离,现在成了天涯海角生死两隔。

    自我价值?想到这里我忍不住呵呵地笑了起来。如今社会中,像我这种没有背景没有特殊才能的普通年轻人,能成为996体系下的社畜就是菩萨显灵了。我一肚子的主意有人会听吗?我一脑袋的想法有人会支持吗?我李三曾经为了一个梦想奋斗到遍体鳞伤,可在资本的滚滚洪流面前理想有用吗?

    都说人死之前会走马观灯,我躺在冰冷的地面上,可并没有回忆起自己的过往,反而开始被一种强烈到窒息的饥饿感折磨得死去活来。大概这就是异变的开始吧,我李三用不了多久就会和那些腐烂的蛆虫们一样,开启另一段摇摇晃晃追逐着鲜肉的人生了。

    哼哼,真是可笑。明明生前最讨厌的就是那些演技、唱功全无的鲜肉,而过不了多久自己余生的唯一目标就是鲜肉本身。

    咕噜,咕噜。肚子里一阵绞痛,我觉得这饥饿感简直就像是胃在自我消化,大概我的变异提前完成了吧。

    想到这里,我摇摇晃晃地站起身,用尽力气张开嘴发出一阵低吼声:“哇呜,哇呜!”。

    等等,这画风好像有些不太对?

    可没有容我多想,饥饿感已经占据了我的意识。我朝着商场的大门一顿小跑,刚好看见几只丧尸正在分食一具残骸。我一脚踹飞了一只,他奶奶的,打不过你,我就加入你。老子加入了你,你还能拿我怎样?

    果然,被我踹飞的那只挣扎着爬了起来,并没有扑向我,只是发出一声不满的低吼。我捡起它手里掉落的半只胳膊就准备啃上去,眼前这只被尸水泡得软趴趴的胳膊,闻起来有一股死老鼠臭了半个月的味道,我左顾右看就是下不了口。

    我瞪了周围的“同伴”一眼,却看见它们正吃得欢快。我怎么也想不通,为什么这些家伙能够无视那股臭味?

    腹中传来的咕咕叫声打断了我的思绪,我灵机一动一溜烟跑进了超市。超市里到处都是散落的货架和七零八落的商品,我无视了那些还在摇摇晃晃“蹦迪”的尸群和被压在货架下胡乱挣扎的傻叉丧尸,直接跑进零食区拿起一袋薯片就往嘴里怼。

    吧唧,吧唧,吧唧。

    整个脑子里只剩下自己的咀嚼声,不亦乐乎的我还不忘去隔壁货架上拿起一瓶快乐水。拧开瓶盖时那嘶溜一声听起来是如此悦耳,我灌着可乐嚼着薯片,仿佛又回到了那个无忧无虑的宅男时代里。

    嗝。一个长长的饱嗝终结了我的疯狂进食,看了看散落一地的零食袋和汽水瓶,吃饱喝足的我突然想到了一个问题:为什么我变异之后没想着吃人?

    丧尸难道不是以血肉为生吗?要是丧尸能够吃素,那岂不世界太平?

    还是说我这个变异有点特别?

    等等,为什么我还能思考?

    我一脸懵逼地站在零食堆里,捏了捏自己的脸,冰凉但是还有弹性。

    我又把手指放在自己的鼻子处,呼,吸,我居然还有呼吸?

    大脑一片空白的我脱口而出:“卧槽!咦,我居然还能说话!卧槽!”。震惊之余我走到家具区,拿起一面镜子仔细地端详着,里面那张苍白的脸除了少了几分血色之外,没有其它任何变化,自己背部和腹部的伤口都几乎神奇地愈合了!

    难道是那管针剂奏效了?我发现自己现在既不招丧尸的注意,也没有变得和它们一样只会呼呼叫唤和摇摆蹦迪,这就是传说中的天选之人吗?我李三也会有今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