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真如林知夏所预料,之后一连好几天都过得风平浪静。

    柴哥的人满大街堵盛朗,狗撵耗子似的,盛朗只有躲在自己家里才最安全。

    盛朗这便宜儿子对盛广全来说,倒是个好用的长工。

    盛朗年纪不大,但是个头不小。小旅馆里的大部分活儿,从换洗被单,打扫卫生,到跑堂送菜,他都能包下来。

    每天日落时分,夜色掩盖住了所有的混乱和不堪。南区的霓虹灯牌次第点亮,将这片牛皮癣似的社区装点成一个五光十色的小都会。

    盛家旅馆一楼是个饭馆,盛广全是掌勺的大厨,倒是做得一手不错的家常菜。

    饱暖思□□,酒足饭饱的客人们携手各自的红颜知己,上楼奔赴销魂乡。

    盛朗已练就了单手托着一盘四五个菜而能在大堂里穿梭自如的本事。

    “哟,这小哥儿是个绿眼珠呀!”有客人发现了盛朗的与众不同,“来来,小伙子,让我们看看。”

    盛朗面无表情地收拾着隔壁桌的盘子。

    盛广全在厨房里重重地咳了一声。

    盛朗这才丢下手里的活儿,走了过去。

    二号桌的客人都已经喝得满面红光,一个男人一把拽着盛朗的衣领,逼着他弯下腰。

    “还真是绿的,像玻璃珠子!”一桌人都哈哈大笑。

    “你妈是老外,还是你爸是呀?”客人问,“多大年纪了?”

    盛朗不吭声。

    “听不懂中文?”那人反而逗弄得更加起劲儿,“别只会说英文吧?说一句来听听?”

    盛朗的眼珠一转,在阴影下呈现阴恻恻的暗绿。

    客人醉得两眼昏花,浑然不觉,掏出了一张五十块的钞票。

    “来来,小杂种,说一句英文给哥们儿几个听,这个就给你。”

    同桌的客人纷纷拍着桌子起哄。

    看到钞票,盛朗的表情忽而一转,扯着嘴角笑了起来。

    “Hello。”他说,“Yousonofabitch.”(你个狗-娘-养的。)